- 就在北京奥运会如火如荼之际,一场媒体记者与民办高校的较量也在激烈进行中。7月30日和8月6日,成都一家报纸连续发表该报记者的文章,指责西安翻译学院(下称西译)98%高就业率造假,西译授权律师发表声明并诉诸法律进入司法程序。该记者又在8月7日和8月8日,冒充家长进入学校,在校内扰乱西译的正常工作秩序,在校外与个别教工发生冲突,致使双方矛盾升级。
谁来为民办高校正名
日期:2008-09-24
中国妇女报
就在北京奥运会如火如荼之际,一场媒体记者与民办高校的较量也在激烈进行中。7月30日和8月6日,成都一家报纸连续发表该报记者的文章,指责西安翻译学院(下称西译)98%高就业率造假,西译授权律师发表声明并诉诸法律进入司法程序。该记者又在8月7日和8月8日,冒充家长进入学校,在校内扰乱西译的正常工作秩序,在校外与个别教工发生冲突,致使双方矛盾升级。
事件发生后,该记者的做法得到一些媒体的支持,并有新闻学者加入声援,矛头直指西译。西译师生认为个别媒体滥用话语权,忽视事情真相,为此群情激昂,不安定因素骤然增加。期间,亦有社会学家表示,民办学校为国家分忧解难、培养人才,业外人士怎知其委与屈?
两个说法,孰真孰假
9月4日,首都一家媒体转发了一西部报纸的一篇报道:
据西安翻译学院就业信息网公布的信息显示,该校有18人被四川吉的堡教育开发有限公司和成都吉的堡英语学校录用,其中7人的名字重复出现。而在这11人中,用人单位表示只录用了6名,并不认识另外5人。正是因为这样的就业信息,引起学生家长的疑问。8月8日上午,成都一家报纸的记者来到西安翻译学院。在校内有五六名工作人员,围着该记者进行辱骂、推搡。该记者拨打了110报了警,警方调解时,西安翻译学院保卫处处长表示自己的工作人员在执勤中并无过错,拒绝道歉。
该记者离开学校后,当天中午,突然被四名男子从出租车中拖出殴打,直至打得他跌进路旁一水沟里。随后,对方抢走了该记者装有采访设备的行李包离开。该记者爬出了水沟后报警。接警后,民警四处搜寻打人的4男子,一直追到西安翻译学院九号楼广场,终于找到了4人所坐的警车,这时警车上只有1人(此人系西安翻译学院电教科职工),其他3人逃离。经医院多方会诊,该记者眼球出血、全身多处受伤。
而在西译给各级领导单位上报的材料中却又是另外一种说法:
成都一家报纸分别与7月30日和8月6日连篇累牍诋毁我院声誉已被我院诉诸法律,气急败坏的该报记者竟在奥运开幕前夕两次冒充家长跨省窜入我院,现场滋扰我院招生并引发事端。
8月7日下午,该记者本人冒充考生家长混入了正处于大量接待考生和家长来访期间的我院,毫不知情的我院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该记者,详细介绍了我院情况。8月8日上午,该记者再次冒充家长进入我院,并联系我院就业指导中心主任,要求“谈谈”。当即被告知“你诽谤我们学院,现在我院已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请你离开。”为防止该记者进一步对我院造成滋扰,就业指导中心主任将这一情况通报了学院保卫处。学院保卫处长和两个工作人员在校内找到该记者后,劝告其离开学院,该记者则以“这是我的自由,爱在哪里就在哪里”为由拒不离开,并到招生咨询现场辱骂和推搡我院工作人员(有监控录像为证)。
争吵声迅速引起我院大量教职工、考生及家长的围观,当得知这就是诽谤我院的“成都记者”并看到该记者的无赖表现后,教职工群情激愤,与之发生激烈争吵。在一位60多岁老教师劝其离开时,该记者竟然对这位老教师推推搡搡,加剧了事态的扩大,激化了矛盾。该记者针对我院计划外毕业生颁发的供用人单位参考的国家不承认学历的写实性证书,对现场的考生和家长叫嚣“翻译学院发的是假文凭”及“翻译学院的都是骗子”“不要上当”等等煽动性言语,进一步激起了教职工的义愤。
保卫处长见到现场难以控制,立即报警110并继续劝说该记者离开学院,该记者则向110报案“在西译校园内被打并被限制人身自由”。随后不久,当地太乙派出所干警到达我院现场,该记者不但拒绝配合警方工作拒不离开校园,还继续辱骂学院和教职工。
在干警和部分教职工长时间劝阻下,该记者随干警前往派出所。由于受到该记者长时间的辱骂和刺激,我院在现场与其发生冲突的个别教工跟随该记者到派出所附近等候,要求和该记者进行理论,并在离开派出所后发生了争吵和肢体接触(但未造成后果)。
一个说自己被打、受伤、遭抢,一个说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真相究竟如何?只待公安调查得出结论。
两种声音,孰是孰非
7月30日,成都一家报纸以本报记者名义发表文章指出,西安翻译学院就业宣传有假。主要内容是认定西译今年4月在校方网站上的一则学生就业状况信息有假,该文称:记者接到读者举报,于是就登录西安翻译学院就业信息网,在首页左侧“录用名单”栏目中,记者发现,2007年12月12日,四川XXX教育开发有限公司录用了某某等8人;2007年12月3日,成都XXX英语学校录用了某某等10人。据悉,这两家单位实际上就是一家。两份录用名单总计18人,但其中有7个名字重复,这样实际人数只有11人,他们是某某……由此认为西译造假。
该文还引用了一个律师的说法,称这明显是误导宣传,是对学生和学院自身的不负责任。8月6日,该报再发追踪报道,称有读者举报西译违规违法行为。
8月1日,西译已经发表律师声明,认为该报报道属于肆意编造。主要内容如下:
经查,该报以西安翻译学院2008级8350名应届毕业生中有6名被成都某外国语学校录用并签定了“劳动就业协议”的数字,与学院《就业信息网》上记载的11名“不符”为由,于2008年7月30日以1/4版面煞有介事地刊载了“本报记者”撰写的质疑文章,无端质疑该院“就业宣传有水分”、借助所谓“读者质疑”断言该院“就业宣传有假”、在文章中以“被录用的6名学生走了5个”否定和丑化该院学生,并将《劳动就业协议》张冠李戴为《见习协议》混淆视听等等。
为此西安翻译学院认为:
一、该院建校20多年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创新了“复合实用型双专业涉外人才教育模式”和“全住校全封闭准军事化严格管理模式”,每年近万名毕业生普遍受到用人单位欢迎。经陕西省教育厅招生广告审核的“西译98%左右的高就业率”,上有教育行政职能部门的发文佐证,中有上门索聘来自全国用人单位倍加青睐,下有10万西译学子和20万家长的有目共睹;西译毕业生在境外和香港批量就业者年薪数以十万元及以上计者不乏其人,西译每年万余名新生入围,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扬六、七十分甚至百余分的省份比比皆是,将西译评为《最受欢迎的外省民办高校》的省份不一而足。
二、西译方面认为,打棍子的记者是一叶障目。并称该院2008年从未在任何公开发行的宣传媒体、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及校园主网页中提及“成都某外国语学校录用6名或11名毕业生”的一事,而该记者抓住网上信息枝节大作文章,将全国高校在就业中的“变更”,添枝加叶无中生有成“水分”和“造假”,进而传播和毁坏学校的名誉。
三、校方最不能容忍的是该记者假冒学生家长或是以“读者质疑”的立场,一口一个“根据读者的信息”,除了打个电话询问一番并不知情者外,该记者竟然连“6个还是11个”的来龙去脉都没搞清楚,就能发挥成“西译就业率98%都是造假”;就能无端猜测“西译按照网上登记的11人上报教育厅”以少充多;就能用“《见习协议》李代桃僵《劳动就业协议》”来诋毁西译“欺骗学生”,离间院方和毕业生的鱼水亲情;就能将“来了6个走了5个”原本属于劳企双方的责任,强加给通常仅统计“一次性就业率”的高校!
据此,西译认为该报没有经过调查核实,在高校招生期间肆意编造“西译就业造假”的所谓质疑新闻报道,误导考生和家长,给西安翻译学院造成损失,侵犯了西安翻译学院的名誉权。要求该报自律师声明发布之日起10日内停止侵权,刊登同样版面的道歉声明,并承担由此而引发的相应法律责任。
不管两种声音孰是孰非,有一点起码是肯定的:这是对抗事件的导火索。
六大议论,兼听则明
事件发生后,成都这家报纸记者的做法得到一些媒体的支持,以及一些新闻学者的声援,矛头直指西译。
学校师生首先表示了反对,但并没有即刻对此事作出评述,没有一边倒,因为他们知道,这中间尚有不少的疑点需要解开;而在最自由的互联网论坛上,为民办院校鼓与呼的声音不在少数。
一是在这些声音中,有激愤:该报及其记者违反有关规定跨地区进行新闻监督,发表虚假新闻,是滥用话语权的一种表现。西译师生认为,西安翻译学院创建于1987年,是教育部批准的民办本科院校。办学20多年来一直坚持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办学行为规范,已为社会培养了6万多名各类人才,受到了社会的广泛赞誉。
二是在这些声音中,有抗议:不能因为该报记者与西译个别员工发生的摩擦,而将所有罪责全部推给西译,让学校和在校师生蒙上阴影。西译师生认为,有关部门一定会就这个事件做出公正客观的认定。西译个别员工在校外与该记者发生的争执,完全是个人行为,由此产生种种联想是十分可笑和不负责任的。
三是在这些声音中,有反对:如果分配或者确定到某单位工作,而又因为各种原因不能就职或者就职之后离开,就认定就业率是虚假的,不妥。网络论坛有不少相类似的帖子认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职业的高低贵贱有了不同的认识和看法,选择的自由度很大,跳槽的机会也很高,只要认定在毕业离校的相应时间内找到了工作,不管他是不是在原来确定的单位上班,不管他上了多久离开因为什么原因离开,都可以统计认定为就业。
四是在这些声音中,有担心:一个拥有4万名学子的全国最大规模的民办高校,一旦因此引发重大事故,可不得了。“高校的稳定,是社会稳定的最坚实基础。”一位网络媒体从业者表示,历来,有关主管部门对于高校的报道特别是批评和负面报道,都有严格的要求,“像这种跨区域,又是在奥运会开幕这样敏感的时期,一般是不允许采访刊载这样的报道。学生爱学校,胜过爱自己的家,这样的报道是会令学子们伤心的。”
五是在这些声音中,有质疑:“《民办教育促进法》有若干规定保障民办高校的各种权利,有人指出该记者拒不出示记者证和报社采访证明,属于违规;其次,该记者冒充家长并当面向真正的学生家长表示对学校的不满,属于捣乱;第三,该记者在学校多次劝其离开时与学校教职员工发生冲突,属于肇事。“记者是‘无冕’之王,但不能无事生非。”
六是在这些声音中,有评论:长期以来,记者享有“无冕之王”之称。然而,不知从何时起,“虚假新闻”、“有偿新闻”屡禁不绝,使人们唯恐避之不及,少数记者为了追求眼球效应,在新闻采写中背离事实,耸人听闻,任意炒作,少数记者动辄以公正的化身自居,不搞实地采访,不作周密调查,靠一支“生花妙笔”,先入为主,捕风捉影;更有甚者,极少数记者以手中的报道权为寻租手段,拿了人家钱财,就替人家评功摆好,稍有招待不周,则竭尽泄私愤、“吓唬人”之能事。这些记者虽是少数,却属“害群之马”。
在这些众说纷纭的声音中,还有人猜测:该记者是西安翻译学院竞争对手请来的枪手;还有怀疑……但更多的声音则表示:西安翻译学院作为中国民办教育事业的重要成员,对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做出了贡献,任何一种穿小鞋、抡棍子、造绯闻的作法都是不合适的,也是幼稚的;对于民办教育事业在发展中的不足应尽可能多地给予他们宽容、鼓励和支持,使之站得更高、走得更远。(张良)
(注:出于保护学生名誉的目的,故隐去了文中学生的真实姓名)
[相关链接]
附:西安翻译学院授权律师声明(转自:《陕西日报》)
西安翻译学院授权律师声明
经查,《成都商报》以西安翻译学院2008级8350名应届毕业生中有6名被成都某外国语学校录用并签定了“劳动就业协议”的数字,与学院《就业信息网》上记载的11名“不符”为由,于2008年7月30日以1/4版面煞有介事地刊载了“本报记者”撰写的质疑文章,无端质疑我院“就业宣传有水分”、借助所谓“读者质疑”断言我院“就业宣传有假”、在文章中以“被录用的6名学生走了5个”嫁祸我院丑化我院学生,并将《劳动就业协议》张冠李戴为《见习协议》混淆视听等等。
为此西安翻译学院认为::
一、我院建校20多年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创新了“复合实用型双专业涉外人才教育模式”和“全住校全封闭准军事化严格管理模式”,每年近万名毕业生普遍受到用人单位欢迎。经陕西省教育厅招生广告审核的“西译98%左右的高就业率”,上有教育行政职能部门的发文佐证,中有上门索聘来自全国用人单位倍加青睐,下有10万西译学子和20万家长的有目共睹;西译毕业生在境外和香港批量就业者年薪数以十万元及以上计者不乏其人,西译每年万余名新生入围,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扬六、七十分甚至百余分的省份比比皆是,将西译评为《最受欢迎的外省民办高校》的省份不一而足,西译何须用“成都一家外国语学校聘用几个学生当教师”来受宠若惊地宣传“贴金”作为招生的敲门砖?
二、《成都商报》的那位“本报记者”视而不见我院08年从未在任何公开发行的宣传媒体、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及校园主网页中提及“成都某外国语学校录用我6名或11名毕业生”的事实,却一味纠缠西译无纸化办公网络仅作就业信息动态记录的《就业信息网》来推断西译所谓的“水分”和“造假”。试问,成都该校2007年12月1日经面试承诺录用我10名应届毕业生后有3人因故无法就聘,经双方商榷院方“除将3名缺额补足外再增加1人共11人应聘”记录在案,有何偏颇?2007年12月10日,院方将正式录用8人的名单再次流水记录在案,又有何猫腻?至于“已被正式录用的8人仅履约6人”和“到岗6人走了5人”,涉及劳企双方的合同关系,院方除再次给毕业生就业提供帮助或提供法律援助外无权插手学生就业后的劳资纠纷!其实要害问题在于,我院向陕西省教育厅上报的“2008就业人数和就业率”最终仅以收到成都该校的两份《劳动就业合同》为准俱实填写,与网上动态流水记录无关,并无《成都商报》所发难的“明明来了6名却在网上登记了11名”的所谓“水分”和“造假”事实。《成都商报》的那位“本报记者”竟能将全国高校在就业中正常得不能再正常的“变更”,添枝加叶想入非非无中生有成“水分”和“造假”,倒是让人匪夷所思。
三、《成都商报》的那位“本报记者”一口一个“读者质疑”,一口一个“根据该读者的信息”,除了打个电话询问一番并不知情者外,那位“本报记者”竟然连“6个还是11个”的来龙去脉都没搞清楚,就能发挥成“西译就业率98%都是造假”;就能无端猜测“西译按照网上登记的11人上报教育厅”以少充多;就能用“《见习协议》李代桃僵《劳动就业协议》”来诋毁西译“欺骗学生”,离间院方和毕业生的鱼水亲情;就能将“来了6个走了5个”原本属于劳企双方的责任,强加给通常仅统计“一次性就业率”的高校!那位“本报记者”只有一点不清楚,在法庭上是靠证据说话的!
四、为此我们已经授权律师就此时发表声明。
西安翻译学院法律顾问宋文利、郑培合律师获得西安翻译学院授权,发表律师严正声明如下:
《成都商报》没有经过调查核实,在高校招生期间肆意编造“西译就业造假”的所谓质疑新闻报道,误导成都考生和家长,给西安翻译学院造成损失,侵犯了西安翻译学院的名誉权。为此,本律师正告《成都商报》,自本律师声明发布之日起10日内停止侵权,刊登同样版面的道歉声明,并承担由此而引发的相应法律责任。
西安翻译学院
律师联系地址:西安高新区国家开发银行大厦26层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
电话:029-88377258
2008年8月1日
附:致四川省记协的律师函
致四川省记协的律师函
四川省记者协会:
2008年9月11日《成都商报》发表了一篇题为《四川省记协领导慰问受伤记者西安翻译学院教工毒打记者追踪》的文章。
文中引用四川省记者协会常务副主席唐小强的话称:“西安翻译学院暴打记者”。西安翻译学院认为此说法明显与事实不符,是对西安翻译学院的名誉侵害。
此后该文章先后被新浪,四川新闻网等网络媒体广泛转载,给西安翻译学院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后果。
为此,我们接受西安翻译学院委托,向你协会发出律师函,要求你协会就“西安翻译学院暴打记者”的不当言行,予以澄清,为西安翻译学院消除影响。
此致
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宋文利 郑培合
13992895598(宋律师)
2008年9月18日
附:就成都商报再次侵权的律师函
就成都商报再次侵权的律师函
成都商报社:
经查,你报社又于2008年9月11日在《成都商报》刊登的题为《四川省记协领导慰问受伤记者西安翻译学院教工毒打记者追踪》一文,内容失实与事实不符,其中称“遭遇校方阻拦”及用四川省记者协会常务副会长的名义称“西安翻译学院暴打记者”之说,完全无事实依据。
西安翻译学院有证明你报社记者彭世军在西安翻译学院校园期间的视频资料证据,该视频资料显示,你社记者在西安翻译学院校园期间的行为与你社的报道不相符。同时你社在报道中称“西安翻译学院暴打记者”更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无端指责。
为此西安翻译学院授权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宋文利,郑培合发表如下律师声明:
一,希望你报社能尊重事实,对于“遭遇校方阻拦”一事予以澄清。
二,希望你报社能尊重事实,在没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立即就“西安翻译学院暴打记者”一事予以道歉。
如你社在收到本律师函件之后十天之内,不予以澄清事实并且消除影响,西安翻译学院将委托律师对你社依法提起第二起诉讼。
特此函告。
承办律师:宋文利 郑培合
电话:13992895598(宋律师)
200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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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译方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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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翻译学院是由著名民办教育家丁祖诒教授创办,于1987年经陕西省教委批准成立,2005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为实施以本科学历教育为主,同时可举办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涵盖“文法、理工、经管、艺术”等多学科多专业的一所综合性民办本科高校,是目前中国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民办高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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