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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成都商报再次侵权的律师函(080918)
2008-09-19 14:32:42  作者:佚名  来源:互联网  文字大小:【】【】【
  •    西安翻译学院有证明你报社记者彭世军在西安翻译学院校园期间的视频资料证据,该视频资料显示,你社记者在西安翻译学院校园期间的行为与你社的报道不相符。同时你社在报道中称“西安翻译学院暴打记者”更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无端指责。

就成都商报再次侵权的律师函

成都商报社:

   经查,你报社又于2008年9月11日在《成都商报》刊登的题为《四川省记协领导慰问受伤记者西安翻译学院教工毒打记者追踪》一文,内容失实与事实不符,其中称“遭遇校方阻拦”及用四川省记者协会常务副会长的名义称“西安翻译学院暴打记者”之说,完全无事实依据。

   西安翻译学院有证明你报社记者彭世军在西安翻译学院校园期间的视频资料证据,该视频资料显示,你社记者在西安翻译学院校园期间的行为与你社的报道不相符。同时你社在报道中称“西安翻译学院暴打记者”更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无端指责。

   为此西安翻译学院授权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宋文利,郑培合发表如下律师声明:

一,希望你报社能尊重事实,对于“遭遇校方阻拦”一事予以澄清。

二,希望你报社能尊重事实,在没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立即就“西安翻译学院暴打记者”一事予以道歉。

    如你社在收到本律师函件之后十天之内,不予以澄清事实并且消除影响,西安翻译学院将委托律师对你社依法提起第二起诉讼。

     特此函告。

                       承办律师:宋文利 郑培合

                       电话:13992895598(宋律师)

                               200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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